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年會論文獎評選辦法
民國八十四年四月一日第九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十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
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二十一日第十一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第十四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第十六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
第一條 | 本會為鼓勵會員進行學術研究及技術創新,特設置年會論文獎。 | |
第二條 | 年會論文獎評選由學術委員會依下列程序辦理: | |
1. | 學術委員會每位委員先就年會前一年內發表於「航測及遙測學刊」內論文,推薦二至四篇論文候選。提出推薦之委員人數須達學術委員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 | |
2. | 參考推薦委員人數多寡,擇優甄選數篇論文進入決選。 | |
3. | 每位委員就進入決選之各篇論文,單獨投票是否推薦。其出席委員須達學術委員會全體成員之半數以上。得票最高之一至二名即獲選為當年年會論文獎獲獎論文。 | |
第三條 | 若有特殊情形,得送請理事會討論。 | |
第四條 | 獲獎論文於年會中發表,並頒發獎金參萬元、獎牌乙面及中英文證書乙紙。 | |
第五條 |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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