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綠色亞洲獎設置辦法
民國一0一年十月二十日第十七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
第一條 | 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促進遙感探測技術於環境與生態之應用,以達成更環保之亞洲,特設置綠色亞洲獎(Green Asia Award),(以下簡稱本獎項)。 | |
第二條 | 本獎項每年授獎一次,獎項為參佰美元或等值之獎品。該獎及得獎論文各作者之得獎證書,於每年亞洲遙感探測會議(Asian Conference on Remote Sensing)之閉幕式上,由本會理事長頒發。 | |
第三條 | 本獎項由本會學術委員會自每年亞洲遙感探測會議口頭發表論文與互動式發表論文中選取評審之。 | |
第四條 | 得獎論文須與遙感探測於環境或生態之應用有關,且必須於該屆亞洲遙感探測會議中發表,其全文須刊於該次會議之論文集中。 | |
第五條 | 本獎項之書面資料審查由本學會學術委員會負責。論文之發表,由各發表場次之主席與本學會邀請之學者專家,就論文發表之品質評分。經各項評分統計後,由本學會學術委員會代表做最後決定。授獎前,將先徵詢得獎者之受獎意願。 | |
第六條 |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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